根据本溪满族自治县统计局用工需求,经县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适龄人群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办公室人事信息工作辅助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本溪满族自治县户籍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
2、单亲抚养未成年人,即离异或丧偶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人员。
3、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
三、招聘基本条件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基础应用及常用办公软件,有较好文字功底。
四、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加考核方式择优聘用。
五、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将于2023年2月22日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站(http://www.bx.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2日-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县统计局308室、县人社局公益岗位309室。
联系电话:46823386(县统计局308室) 46138366(县人社局公益岗位309室)
符合应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一寸免冠照片2张。
2.、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本溪满族自治县统计局有关工作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将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对报考人全面进行审查,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名者考录资格。
(四)组织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人员,可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本溪满族自治县统计局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本人。
(五)体检人选的确定。
根据面试合格人选的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报考人员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本溪满族自治县统计局组织,重点对考核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考核合格的,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公益性岗位的考生,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八)服务期限及待遇
服务期限为两年,人员待遇为1580元/月(含五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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