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溪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工需求,经县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适龄人群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益性岗位劳动监察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本溪满族自治县户籍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
2、单亲抚养未成年人,即离异或丧偶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人员。
3、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
三、招聘条件
1、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电脑打字速度较快,有基本的文字功底;
2、爱岗敬业,勤奋好学,身体健康,能够及时有效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四、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加考核方式择优聘用。
五、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3年2月23日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站(http://www.bx.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3日——2023年3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周六、周日休息)。
报名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46138366(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公益岗位309室)
符合应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一寸免冠照片2张。
2、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本溪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有关工作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将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对报考人全面进行审查,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名者考录资格。
(四)组织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人员,可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本溪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本人。
(五)体检人选的确定
根据面试合格人选的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报考人员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本溪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组织,重点对考核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考核合格的,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公益性岗位的考生,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八)服务期限及待遇
服务期限为两年,人员待遇为1580元/月(含五险)。